2007年6月28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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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法律种子种进农民心田
省农业厅“法律进乡村”活动在龙泉启动
本报记者 李道演 通讯员 厉宝仙 邬赟燕

  “我购买的农药发现质量有问题,该怎么办?”“我们家申请在自己农用地上盖房子,政府为什么不批准?”前天,在丽水龙泉市八都镇举行的浙江省农业法制宣传教育试点县暨“法律进乡村”活动启动仪式上,三十多度的高温抵挡不住广大农民求“法”若渴的热情,现场发放的近万份法制宣传资料被一抢而空,许多农民围住在场的律师和农业局工作人员提出各类问题。
  据了解,本次活动是省农业厅贯彻实行“五五”普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,以龙泉市八都镇作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试点,进而逐步推广到其他各县市,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、建立农业普法网站等方式,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开展“法律进乡村”活动。
  记者在现场看到,普法活动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,印制的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、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、《种子法》等与农民生产、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读本受到了农民的普遍喜爱。一位捧着厚厚一叠资料的农民对记者说:“过去对农业法律不太了解,现在有这个机会当然要把材料全部收集起来,回家慢慢看了。”
  求“法”若渴的不只是普通农民,该镇新村村主任王汉民也特地赶到现场,领走了一本农村篇的《实用法律知识读本》。“现在村里成立了调解委员会,自己和其他干部都要好好学习法律,才能依法替村民解决纠纷,做好法制宣传工作。”王汉民告诉记者,他要把这些资料放在村里刚建成的网站上,让更多的人来学习。对于近几年的农村普法工作,王汉民欣慰地表示,村民的法律意识都已有了明显提高,现在村里一旦有了纠纷,农民口中由过去常说的“我打你”变成了如今的“我告你”,虽仅一字之差,却充分反映出广大农民依法维权意识的增强。
  当然,目前我省农村普法工作还存在许多难题,如农村普法工作面广量大,普法对象很难集中;部分地区经济条件有限,乡、村普法经费不足,普法宣传资料、教材缺乏;农村普法对象的文化素质相对较低,对法律难学懂、记不住、不会用等。对此,省农业厅副厅长冯一鹤表示,本次活动就是要通过运用农村远程教育网络、“农民信箱”工程、“阳光工程”等载体,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宣传新办法,以喜闻乐见、通俗易懂的方式让农民朋友乐于接受、易于接受法律知识,努力营造浓厚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氛围,“让法律种子能有效地种进每一个农民的心田里。”